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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税率是多少?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税率是多少?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税率是多少?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税率為11%,而土地使用權者將土地使用權出租後需要繳納6%的税率,不能將轉讓與出租的税率混為一談。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6〕36號)第十五條規定:“

(一)納税人發生應税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税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税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税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税行為,税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另行規定。”因為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列舉的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租賃服務,因此,土地使用權出租應當適用6%的税率。

2、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採礦權等土地定着物、與土地尚未脱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因此,土地屬於不動產範疇。

並且《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財税〔2016〕47號)明確規定:納税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將土地出租給他人使用,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税。不動產租賃服務增值税税率為11%。按照(財税〔2016〕36號)附件2《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一般納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小規模納税人出租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

綜上所述,公民想要把自己的土地轉讓出去給別人使用的通常也是通過權利的轉讓來操作的,所以在將土地的使用權利轉讓的過程中出現的差價將成為國家收税的部分,但是税率都是有規定的標準以免對公民本身的合法利益造成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