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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管理費用是怎樣的?

我國,土地都是歸國家所有的,而日常我們接觸到的僅僅是土地的使用權。所以,我們在使用國家土地的時候就會涉及到土地使用權管理費用。這一費用是因為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的所有者繳納的費用,包括所有的中外企業和社會團體。那麼土地使用權管理費用是怎樣的呢,下面就這一問題進行簡答的闡述。

土地使用權管理費用是怎樣的?

一、土地使用權管理費用是怎樣的

1、對於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後, 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用於開發建造自用的房屋、建築物,應將形成房屋、建築物所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轉入固定資產的房屋、建築物明細科目,道路、圍牆、綠化等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及其他土地使用權價款仍保留在無形資產科目中核算並攤銷。具體的賬務處理為:當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實收資本”(投資者投入時)、“資本公積”(行政劃撥取得時)科目。按會計制度規定的期限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當工程動工時,將房屋、建築物對應應的土地使用權攤餘價值轉入在建工程,其他的土地使用權價款仍按會計制度規定的期限攤銷。具體的賬務處理為:借記“在建工程”,“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當工程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將與房屋、建築物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轉入固定資產。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2、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以下幾種特殊情況:

第一,一些沒有改制的國有企業,沒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當取得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建造自用的房屋、建築物時,將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並在會計制度規定的期限內攤銷。

當工程完工時,結轉固定資產的房屋、建築物中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價款。 當取得土地使用權並按會計制度的期限攤銷時,賬務處理同一般企業。

第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當取得土使用權的賬務攤餘價值全部轉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3、具體的賬務處理為:當取得土地使用權並按會計計制度規定的期限攤銷時,賬務處理同一般企業。企業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不提折舊,但要按規定的期限分期攤銷。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房時,應將入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開發成本;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將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完工時,就應該轉入到固定資產,然後才能對其計提折舊。

從上文中可以得知,所有的中外企業和社會團體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同時,其使用權限會被視作無形資產進行核算,而該土地的用途,包括迎來建築房屋,作開發一用,或用於耕作和改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