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土地承包

土地使用權人名稱變更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在合法的程序之內依法使用土地資源肯定是能夠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的,所以我們可以把土地使用權轉換成其他人並且從中獲利。但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這不是落實在書面合同中就結束了的,關鍵是土地使用權人的名稱要變更,而且要知道,土地使用權人名稱變更登記需要我們企業帶原來的證件,土地使用權變更的合同,和相關人員的身份證。

土地使用權人名稱變更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一、土地使用權人名稱變更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一)根據《土地登記辦法》規定,首先需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提供相關材料後,報有管轄權的國土資源部門就可以辦理,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

(二)名稱變更需提交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原《土地使用證》以及名稱、地址依法變更的證明材料。自然人變更名稱的,應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土地證時,要新的產權證下來了才能辦理,需要的資料有:

1、原土地使用證(原件)

2、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

3、房屋買賣合同(複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讓金髮票(複印件)

5、身份證或户口本(複印件)

6、宗地圖。

(三)企業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核准證明材料,涉及國有企業的,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的證明材料,涉及集體企業的,還應提交上級管理部門的證明材料;社團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地址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土地證更換名字怎麼辦理?

土地證的更名和過户的流程都是一樣的,要先把土地證對應的房產證先進行過户或更名後,再辦理土地證的過户或更名。

辦理土地證相關程序如下:

1、土地登記申請;

2、地籍調查;

3、權屬審核,各級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有效證明文件;

4、註冊登記;

5、核發或者更換、註銷土地證書;

6、材料齊全,經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符合發證標準條件的:初始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土地其他權利登記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

由上文我們也能夠得知,土地使用權人名稱變更登記需要的這些材料都是非常的簡單的,但是新證的變更這是要在相關的税費全部都依法繳納完畢了以後的,這個到時候國土部的工作人員就會向申請者索要的,但是事情如果進展順利的話,土地使用權證變更,怎麼也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