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拆遷安置

房屋拆遷糾紛可以風險代理嗎

房屋拆遷糾紛可以風險代理嗎

一、房屋拆遷糾紛可以風險代理嗎?

房屋拆遷糾紛不可以風險代理,房屋拆遷糾紛提起的訴訟屬於行政訴訟,行政訴訟禁止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羣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二、房屋拆遷糾紛提起行政訴訟可以委託哪些人做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三、房屋拆遷糾紛提起行政訴訟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原告的身份證明材料以及有效聯繫方式;

(二)被訴行政行為或者不作為存在的材料;

(三)原告與被訴行政行為具有利害關係的材料;

(四)人民法院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房屋拆遷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則?

1、要堅持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如果房屋被劃入了徵收範圍之內,當雙方對房屋徵收補償達成了一致,確定好了拆遷補償的各項內容之後,才能進行合法的拆遷。在還沒有達成補償決定就要求被拆遷方搬遷是違法的。

2、補償不得低於周邊類似房屋的價格的原則。

房屋被拆遷,談到徵收補償,必然涉及到對被拆遷房屋價值的補償,對於被拆遷房屋價值的補償,不應該低於發佈徵收決定公告之日的周圍類似房屋的價格,否則對被拆遷房屋的價值評估就是不合法的。

3、被拆遷方有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的權利。

房屋被拆遷,一般有兩種補償方式,一種是貨幣補償,一種是房屋產權調換,也就是説房屋被拆遷,補償的方式一種是給錢一種是給房,對於這兩種補償方式,被拆遷方有選擇的自由,如果拆遷方一刀切的給錢或者給房,不給被拆遷方選擇的機會,那麼是違法的。

4、禁止各種形式的暴力強拆。

在房屋拆遷中,拆遷方為了加快拆遷進程,會採取各種粗暴的行為,採用暴力、威脅或者是停水、停電等方式來逼迫被拆遷人搬遷,甚至會在半夜不經過任何法定程序直接將房屋進行拆除,並辯稱是偷拆、誤拆,不管是斷水、斷電、強拆、偷拆、誤拆,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

可見,如果提起行政訴訟處理房屋拆遷糾紛,可以找律師做代理人,但律師肯定不會和委託人之間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協議,事實上,在提起行政訴訟之前拆遷户就可以委託專業律師,律師熟悉房屋拆遷方面的法律知識,可以更好的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