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拆遷安置

有遺產糾紛的房屋可以拆遷嗎?

有遺產糾紛的房屋可以拆遷嗎?

一、有遺產糾紛的房屋可以拆遷嗎

可以拆遷;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徵收決定作出後,徵收部門會對房屋的產權進行調查,房屋產權有爭議的也可以進行拆遷,進行補償時對房屋拆遷補償款進行保全,確定房屋權屬後再將拆遷補償款給被拆遷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徵收範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徵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

第十六條

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房屋拆遷中權屬爭議的情形有哪些

拆遷中的產權爭議一般有以下情況:

1、原房屋產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未辦理繼承及析產手續的房屋,在拆遷開始時繼承人要求繼承和析產的;

2、聯合建設的房屋,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設,但聯合建設的當事人未能就聯合建設的房屋的產權進行約定,或者雖有約定但雙方當事人仍然有爭議的;

3、一方當事人雖然已經取得房屋產權證書,但他方當事人已經明確提出產權主張(這種產權主張一般情況下應當是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訴訟,明確提出產權的訴訟請求);

4、已經建成的房屋未取得產權證書,當事人各方主張房屋產權的;

5、因房屋產權轉讓的過程中出現若干問題,造成產權發生爭議的;

6、因歷史上落實私房政策問題導致的產權爭議;

7、其他產權爭議的情形。

在房屋拆遷時如果遇到有房屋遺產糾紛的,那麼就需要及時的處理解決,如果在拆遷的時間到期後雙方的糾紛未還解除,那麼拆遷部門同樣可以拆遷,但對於拆遷的補償款不會馬上發放,需要對此賠償款進行保全,只有糾紛解除了之後才會對補償款進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