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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糾紛可以打官司嗎

房屋拆遷糾紛可以打官司嗎

一、房屋拆遷糾紛可以打官司嗎?

房屋拆遷糾紛可以打官司,造成拆遷糾紛的原因不同,訴訟性質也不一樣,參考依據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機關依職權作出的有關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問題的裁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行政案件受理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因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發生爭議,或者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二、打官司處理房屋拆遷糾紛可以收集哪些證據?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築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於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5、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7、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三、打官司處理房屋拆遷糾紛需要交訴訟費嗎?

打官司處理房屋拆遷糾紛需要交訴訟費,訴訟費包括以下幾種: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四、打官司處理房屋拆遷糾紛訴訟費由誰承擔?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打官司是解決民事或行政糾紛最常見的方法,實際上房屋拆遷糾紛可以選擇的處理方法非常多,如果選擇打官司,訴訟週期比較長,因此,根據房屋拆遷糾紛產生的原因靈活選擇處理方式,比如對行政機關依職權作出的一些拆遷行為有爭議,也可以先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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