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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糾紛可以私了嗎?

房屋拆遷糾紛可以私了嗎?

一、房屋拆遷糾紛可以私了嗎?

可以,發生拆遷糾紛後對雙方最有利的解決方法就是自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被拆遷人只能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方式處理拆遷糾紛。對拆遷決定或者對拆遷補償標準有爭議的,都能通過法定途徑提出異議。

拆遷糾紛可以協商解決,拆遷補償協議的本質是一種合同,依照合同性質,合同雙方是可以進行平等協商,達成一致,自願簽訂的。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需要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可以,發生拆遷糾紛後對雙方最有利的解決方法就是自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被拆遷人只能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的方式處理拆遷糾紛。對拆遷決定或者對拆遷補償標準有爭議的,都能通過法定途徑提出異議。

二、房屋拆遷糾紛案件的類型是什麼?

1、拆遷補償或安置協議簽訂後,一方不按協議履行義務或對協議反悔,另一方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對方履行義務。

2、承租人起訴要求出租人(被拆遷人)賠償因房屋拆遷造成的停業和裝修損失。實踐中出租人的營業房被拆遷,造成承租人對房屋的裝修被拆除,經營受到影響,但是拆遷人一般都不會對承租人的損失進行補償,為此發生糾紛起訴到法院。

3、根據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因此,在拆遷糾紛中有些當事人雙方達不成協議,經行政部門裁決後,當事人不服裁決,又引起了行政訴訟。

拆遷糾紛能夠私了,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所引發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要採用民事方法解決爭議,可以由當事人協商和解,也可以去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拆遷決定不服所引發的糾紛屬於行政糾紛,適用行政案件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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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房屋 拆遷 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