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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拆遷和實際拆遷是一樣的嗎?

一、模擬拆遷和實際拆遷是一樣的嗎?

模擬拆遷和實際拆遷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在實踐中,模擬拆遷主要是在確定拆遷區域之前,對居民的拆遷意願情況做一個瞭解,如果絕大多數居民主動要求拆遷,那麼有關部門就會結合城市規劃建設需要等實際情況公佈模擬拆遷公告,收集意願書,並展開評估程序,報於區縣級政府批准。這一情況主要是在舊城改造中針對棚户區進行的,而模擬拆遷最早是在浙江省的浦江縣被採用的,隨後被廣泛應用,它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但是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房屋徵收主管部門做出模擬拆遷公告;

2.調查被拆遷人意願比例,沒有達到比例的模擬拆遷停止;

3.模擬拆遷紅線範圍之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並且進行確認公佈等程序;

4.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價值評估;

5.徵求被拆遷人的意見確定房屋補償方案;

6.簽訂模擬拆遷協議;

7.根據模擬拆遷協議簽訂的比例確定是否生效;

8.徵收主管部門公佈簽訂模擬拆遷協議的比例,達到標準的生效;

9.房屋主管部門報於徵收部門做出房屋徵收決定,公告內載明補償方案及被拆遷人權利及義務(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權利);

10.依據徵收決定的時間節點進行房屋價值評估;

11.簽訂補償協議。

通過程序我們可以看出,模擬拆遷其實增強了被拆遷人的主動性,在用比例判斷生效與否的同時可以有效減少拆遷的糾紛。目前,我國浙江省、四川省、江蘇省、北京、上海都開展了模擬拆遷政策,但實際的情況裏模擬拆遷的優勢並沒有想象中發揮那麼大的作用,反而暴露出了很多弊端,有很多被拆遷人被模擬拆遷坑騙。

最常見的情況是一些地區的工作人員或者村委主任、村書記模擬拆遷等同於拆遷,抓住村民不瞭解不懂的弱點不告訴他們自己有不同意模擬拆遷的權利。

而且模擬協議簽訂往往會和正式的徵地拆遷決定間隔很久,這樣徵收評估結果與初次評估結果就會有很大的差異,因為涉及到被拆遷人的切實利益所以較容易出現糾紛。

除此之外,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上也會這樣那樣的問題。比如拆遷方並不重新簽訂安置補償協議而是拿簽過字的模擬協議進行補償,這時模擬就變成了幌子,模擬就是實際,有的拆遷方甚至會以此為依據進行強制拆除。

雖然每個地方的賠償金額都是不一樣的,但是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並不是説國家進行徵收土地,公民就需要配合的,當然了自己也是可以不配合的。國家也是沒有權力強行進行徵收的。如果當地官員進行少發放補償金,是坐牢的大罪。

標籤:拆遷 模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