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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哪些可以變更

抵押權哪些可以變更
律師解析:抵押權可以變更的內容:
1、抵押人和抵押權的姓名名稱;
2、抵押權順位;
3、被擔保主債權的數額;
4.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這些內容發生變更的,可以申請抵押權的變更登記。
因被擔保債權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材料與身份證或者户口簿等材料。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持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變更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
(一)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變更的;
(三)債務履行期限變更的;
(四)抵押權順位變更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被擔保債權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擔保範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更申請抵押權變更登記時,如果該抵押權的變更將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材料與身份證或者户口簿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