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抵押權的設立條件是什麼?
一、最高抵押權的設立條件是什麼?
(一)最高額抵押權須為繼續性法律關係中的不特定債權而設立
如前所述,普通抵押權得由當事人對任何債權設立,法律一般沒有限制。但最高額抵押權設定擔保的債權,依各國法律規定,應以繼續性法律關係為限。繼續性法律關係是債權連續發生、變動的社會基礎,也是最高額抵押權存在的基本依據。
(二)當事人須訂立最高額抵押合同
設立最高額抵押權,當事人須訂立書面抵押合同。最高額抵押合同與普通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相同,所不同者在於,最高額抵押合同應訂明以下兩項內容:最高額和決算期。最高額是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債權的最高限度額,是最高額抵押合同必須明確的內容。
(三)設立最高額抵押權須進行登記
設立最高額抵押權應當進行抵押權登記,這是各國民法的通例。但各國具體作法有所差異。有的國家採登記成立要件主義,最高額抵押權非經登記不得成立;有的國家採登記對抗主義,最高額抵押權未經登記的,在當事人之間成立,但不得對抗第三人。中國《擔保法》對最高額抵押權的登記問題沒有專門規定,而是適用於普通抵押權的規定。
二、設立最高抵押權的原因
1.當事人之確定請求。在最高額抵押合同中,如果沒有約定決算期,則最高額抵押權就會無限期地延長,最高額範圍內的抵押物擔保價值就會一直處於被剝奪狀態,這對抵押物的所有人甚為不利。
2.決算期屆至。決算期是最高額抵押合同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確定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實際數額的時間。如果最高額抵押合同中約定了決算期,則決算期屆至時,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額即自行確定。最高額抵押權之所以設有決算期制度,除為滿足確定最高額抵押權的需要外,還具有排除抵押物所有人行使確定請求權的效力。
3.債權發生的可能性消滅。如果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已沒有發生的可能性,則構成最高額抵押權確定的原因。
4.抵押物被強制拍賣。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如果抵押物被強制拍賣,則抵押權消滅。所以在最高額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欲強制拍賣抵押物,則必須使最高額抵押權確定。因此,抵押物的強制拍賣亦成為最高額抵押權確定的原因。
對於最高抵押權的認定,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抵押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對抵押事項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
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出現借款合同糾紛的,處理的方式如下:(1)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討債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2)調解法。討債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並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
-
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有效嗎?
一、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有效嗎?1、原本的借條丟失後來補的借條不一定有效,事後補寫的借條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寫。借條有兩種,一種是交付憑證,一種是結算憑證。那麼事後補寫的借條,則是結算憑證。此類借條應當寫清何人何時借款多少數額等內容,這樣的借條則為有...
-
債權是怎麼分類的
1.根據發生原因及債的內容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決定債權分為法定之債與意定之債。2.根據標的物屬性的不同,債權分為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3.根據債的主體雙方人數,債權分為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
-
有借條沒有提款和轉賬記錄能要回錢嗎
一、有借條沒有提款和轉賬記錄能要回錢嗎有借條有人證沒有轉賬記錄不一定可以要回錢,為了保證錢可以被要回來,還需要提供以下的證據: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如果沒有借條,只是口頭約定借錢的,雖然很難提供證據,但是要提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