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罪與醫療意外的區別
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醫療意外,是指醫務人員在從事診療或護理工作過程中,由於患者的病情或患者體質的特殊性而發生難以預料和防範的患者死亡、殘疾或者功能障礙等不良後果的行為。
醫療意外與醫療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過失頗為相似,二者不但都發生了嚴重後果,而且對嚴重後果的發生都沒有預見。
二者的區別在於,疏忽大意過失對嚴重後果的發生是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醫療意外是對嚴重後果的發生是難以預見而沒有預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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