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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待遇及傷殘待遇有什麼區別?

工傷待遇及傷殘待遇有什麼區別?

一、工傷待遇及傷殘待遇有什麼區別?

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用、康復性治療費用、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保險制度有效分散了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同時保障了工傷職工及家屬獲得救濟,其家庭基本生活也能得以維持。

二、工傷待遇及傷殘待遇的內容

(一)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用、康復性治療費用、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

1、工傷醫療費用。工傷職工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職業病,所需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規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費用支付也是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一般採用限額支付方式。

(二)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至十級的,按照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補助金。一至十級傷殘職工一次性補助金的標準分別為24~6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工傷管理條例》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傷殘津貼。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生活護理費。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工傷保險制度有效分散了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同時保障了工傷職工及家屬獲得救濟,職工遭受了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得到了醫療待遇或者傷殘待遇,其家庭基本生活也能得以維持。

工傷待遇及傷殘待遇的區別最主要的區別是兩者的內容完全不同,他們分別對保障的內容不一樣,一個是工傷險種裏的醫療費用,康復治療費用和輔助器具安裝費用等,而傷殘類別裏的是包括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的。各自承擔的比例金額也是不一樣的。

標籤:傷殘 待遇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