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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校園暴力校方責任

高中校園暴力校方責任

雖然同屬於中學教育當中的一部分,高中教育與初中教育顯然,不管是從目的、目標還是方式上面其實都是有很大的不同。這個階段,學生已經有了一個成長,相比之下也能更沉澱下來學些。而在教育的方式上面自然也就不能再沿用初中教育的那一套,而應該針對大多數高中生的情況,來制定相應的教育方案,更好的培養人才,為高等教育輸送相應的人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校園內課間瘋鬧導致頸椎傷筋,校方有責任嗎?

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如果能夠證明學校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可以要求校方承擔責任。
如果小孩未滿14週歲的, 第四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