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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校園暴力學校要承擔責任嗎?

其實不只是大學,校園暴力已經滲透到了學校教育的整個階段,本是教書育人的書香之地,卻因為校園暴力的存在,失了幾分顏色。校方是學校的管理者,理應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創造書香校園,校園暴力破壞了校園的教育教學秩序,發生暴力事件後很難説校方沒有相關管理責任,但是大學校園暴力事件中,學校的應當承擔怎樣的責任呢?

發生校園暴力學校要承擔責任嗎?

1、談到校園暴力,最首先應該瞭解的是校園暴力的含義,校園暴力是指發生在校園內,由校園內部的教師、學生或者是校外人員採取暴力等其他行為造成的人身、財產以及精神損害等侵害行為。

2、校園暴力發生在校園內部,會對人員造成一定傷害,校園暴力隱蔽性較強,但是造成的傷害卻十分嚴重。校方應當重點關注校園暴力事件,積極採取措施制止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

校園暴力的學校責任是什麼?

關於校園暴力的責任承擔問題,到目前為止,關於調整校園暴力的法律文件較少,文件範圍有限。最高人民法院做出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如果沒有盡到職責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未成年人人身傷害的,或者是相關未成年人導致他人受傷害的,應當承擔相關過錯責任。

學校在防止校園暴力的過程當中,應當履行以下相關義務:

(1)學校的老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在學生的管理工作中,如果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加以教育勸解,保護學生的安全。

(2)對於獲取的學生的相關信息,應當加以嚴格保密,採取嚴密措施禁止隨意泄露,宣揚良好的價值觀,減少校園攀比,制止歧視嘲笑。

(3)對於獲取的關於學生的人身安全的信息,應當及時告知學生家長,避免因為學生脱離監管與保護髮生傷害。

(4)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職責規範,如果學校有上述行為,可以據此認為學校存在故意或者是過錯情況,學校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例如,學校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學生因為運動等發生意外,學校沒有履行良好的保護義務,應擔責。

校園暴力不是小孩子過家家,輕輕動個手開玩笑,應當得到社會的重點關注。制止校園暴力應當是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家庭、學校、社會都應該認識到自己的責任,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學校要加強安保,加強安全教育,及時制止學生的暴力行為,並對暴力行為加以教育訓誡,及時制止相關暴力行為在校園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