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徵税款罪量刑規定是怎樣的?
一、徇私舞弊不徵税款罪量刑規定是怎樣的?
1、徇私舞弊不徵税款罪量刑規定具體如下:
《刑法》第四百零四條 税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徵或者少徵應徵税款,致使國家税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徇私舞弊不徵税款罪的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第十二條 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是指税務機關工作人員詢私舞弊,不徵、少徵應徵税款,致使國家税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為狗私情、私利,違反規定,對應當徵收的税款擅自決定停徵、減徵或者免徵,或者偽造材料,隱瞞情況,弄虛作假,不徵、少徵應徵税款,致使國家税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2)詢私舞弊不徵、少徵應徵税款不滿10萬元,但具有家取收賄或者其他惡劣情節的。
二、徇私舞弊不徵税款罪與偷税罪的界限
偷税罪,是指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悦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税款,偷税數額達到一定程度或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行為。一般而言,它與本罪在犯罪主體、犯罪的客觀表現、犯罪的主觀方面等內容上,都有着很大的區別。但當出現偷税罪的共犯時,則有可能造成相互混淆的現象。税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如果與偷税人相互勾結,故意不履行其依法徵税的職責,不徵或少徵應徵税款的,應該將其作為偷税罪的從犯來論處。但如果行為人知道了某人在偷税,出於某種私利,而佯裝不知,對偷税犯罪行為採取放任的態度,並因此不徵或少證應徵税款,致使國家税收遭受重大損失的,只能認定構成本罪。
2、因收受他人賄賂而不徵或者少徵税款,屬牽連犯,應根據行為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擇一重罪從重論處。
3、如果税務人員與偷税、逃避欠税的犯罪分子要勾結,而不徵或少徵應徵税款,應當按照刑法共同犯罪的規定處罰。
徇私舞弊不徵税款的行為屬於擅自處分國家税收的行為,而國家收税之後,會將一部分的税款用於社會基礎建設,所以説,徇私舞弊不徵税款的行為,也侵犯到了普通公民的權益。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公民在發現税務機關職員徇私不徵税的情形時,可以舉報對方。
-
非法經營會構成犯罪嗎
非法經營是否構成違反刑法的行為,需要看具體的情況。法律依據:《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
-
孕婦犯罪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歷來我國《刑法》中孕婦犯罪都是給予了比較寬容的態度,但這是不是意味着孕婦犯罪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呢?顯然不是這樣的,那到底要是出現孕婦犯罪的情況,此時應該怎麼處理?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做詳細解答。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懷孕並不是免死金牌!孕婦犯罪也需要承擔相應...
-
在我國關於非法集資代辦員怎麼辦
為了能夠讓我國的市場經濟保持當前持續健康的發展狀態,所以經一系列調控措施的出台以後有部分行業的資金是屬於比較吃緊的狀態。但是,相應資金鍊的斷裂也不應該成為企業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正當藉口的。其中,大多數非法集資案件當中都有代辦員,對人們所關注的非法...
-
競合犯和吸收犯的區別包括什麼?
1、數行為觸犯的罪名的性質不同:想象競合犯是一個行為觸犯多個罪名,行為所觸犯的數個罪名均無法全面評價該行為,即行為所觸犯的各犯罪構成之間應無重合之關係。牽連犯的數行為觸犯的是不同的罪名,是罪質不同的犯罪。吸收犯的數行為觸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質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