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租賃合同的效力
租賃合同的效力規定於《合同法》,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其特別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項:
1、買賣不破租賃
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也叫做租賃權的物權效力,《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這一條就是“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它突破了合同相對性原則,使租賃權具有了物權效力,即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這種現象可以叫做“債權物權化”。
2、房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
房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勢指在出租人出賣出租的房屋時,承租人享有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而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及部委規章,房屋所有人應該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由承租人決定是否購買,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房屋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的繼續租賃權
《合同法》第234條規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租賃權作為與承租人人身有關的專屬性債權,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在租賃合同中,與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享有在租賃房屋中居住的權利,因此為了保障這些特定人的權利,法律允許與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但是應當辦理續租手續,變更承租人。
就簽訂一次租賃合同來看,我國法律中規定的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0年。而要是在20年的範圍內,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具體的約定。當然,實踐中,也是允許續簽租賃合同的,此時也要遵守這個20年的期限限制。不過要是進行了續簽,那麼實際租賃的期限加起來可能就會超過20年。
-
租賃合同沒約定違約金如何處理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
-
球場出租合同範文
球場出租合同範文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第一條:承租房屋位置、面積與用途1.1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房屋,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1.2上款所稱房屋是指由甲方出...
-
轉租協議書
轉租協議書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因暫時無法自行經營,將其承租的小商品市場號門面房轉租給乙方,雙方經協商達下如下協議:1、甲方將其承租的小商品市場號門面房轉租給乙方;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房租人民幣550元(僅為房租,不包括水電費、管理費等其它...
-
委託出租協議書
委託出租協議書合同號碼:_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