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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國家賠償在哪立案?

一、 刑事國家賠償在哪立案?

刑事國家賠償在哪立案?

刑事國家賠償,應當由賠償請求人向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人民法院申請立案並提出賠償申請,或者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賠償申請的,收到申請的人民法院根據本規定予以審查立案。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

二、刑事賠償與民事賠償區別

國家賠償是從民事賠償發展而來的,因此兩者有許多共通之處。但是,國家賠償是獨立於民事賠償的自成體系的法律制度,兩者的區別可概括為:

1.賠償發生的原因不同。國家賠償由國家侵權行為引起;而民事賠償由民事侵權行為引起。

2.賠償主體不同。國家賠償的主體是抽象的國家,具體的賠償義務由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履行。賠償主體與賠償義務人相互分離。而民事賠償的主體通常是具體的民事違法行為人,賠償主體與賠償義務人相一致。

3.賠償的歸責原則不同。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是違法原則,而民事賠償的歸責原則體系由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構成。

4.賠償程序不同。國家賠償的程序較民事賠償更為複雜,其區別在於:首先,在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之前,除在行政訴訟中一併提起賠償外,請求人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請求,即實行賠償義務機關決定前置原則,不經該決定程序,法院不予受理,而在民事賠償程序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賠償請求,無須經過前置程序。其次,證據規則不同。國家賠償一般實行“初步證明”規則,即賠償請求人首先要證明損害已經發生,並且該損害是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所引起,繼而,證明責任轉移到被告,而在民事賠償訴訟程序中則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

對於刑事賠償立案的相關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賠償請求而定,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特別是對於國家賠償的認定情況,也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