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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判決無罪國家賠償嗎?

一、刑事案件法院判決無罪國家賠償嗎?

刑事案件法院判決無罪國家賠償嗎?

如果是人民法院判定無罪能獲得國家陪償。為了方便賠償請求人申請國家賠償,規範國家賠償處理程序,採取賠償義務機關後置設定方式,明確了以有罪方式作出過最後處理的國家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國家賠償法》

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本法第二十一條 第三款的規定,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綜上,被批准逮捕後,被法院宣告無罪而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當事人可以向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人民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二、被確定無罪後向誰索賠?

向最後處理的機關申請賠償。

為了方便賠償請求人申請國家賠償,規範國家賠償處理程序,採取賠償義務機關後置設定方式,明確了以有罪方式作出過最後處理的國家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如對公民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後又採取逮捕措施,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又如對公民採取拘留和逮捕措施後,法院一審判決有罪,二審發回重審後作無罪處理的,作出一審有罪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此之前已經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法院判定無罪能獲得國家陪償,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國家審判機關,對於刑事案件,究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是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的。如果犯罪事實不清楚,證據不充分的,人民法院需要作出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