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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二審裁定可以申訴嗎

一、管轄權異議二審裁定可以申訴嗎

管轄權異議二審裁定可以申訴嗎

當事人可以就管轄權異議二審裁定提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第127條規定,對人民法院就管轄權異議所作的裁定,當事人可以提出上訴。對駁回管轄權異議的裁定可以上訴,對於移送管轄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訴,雖然法律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是在實際案例中這樣的情況是允許的。

《民事訴訟法》第207條的規定,再審程序一旦發動,即恢復到之前一審的程序中,應當按照一審的要求重新給被告送達應訴材料,允許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

二、管轄異議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人:

申請人訴訟文書送達地: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依法裁定將本案移送 人民法院管轄。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糾紛一案已由貴院受理【案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條關於“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本案應由申請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轄。由於申請人的户籍所在地為,不在貴院管轄的區域內,為此,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38條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懇請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三、個人管轄權異議申請書書寫格式

1、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

(2)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3)寫明案由:申請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轄權異議。

2、正文

(1)請求事項:明確、清楚地寫出申請人請求人民法院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或將本案移送至有 管轄權的法院審理的主張。

(2)事實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

訴訟書的書寫是有法定的格式,只要按照法定的格式進行書寫,表達出自己想表達的意思就可以。管轄權有異議的,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進行提出,人民法院擦會進行受理,如果超過法定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不進行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