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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代理民事訴訟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民事訴訟代理案件是訴訟律師的主要業務,律師從接到案件開始,就要做一系列的準備,從聽當事人講述基本事實,到各種案件的對比,還要寫各種法律文書,準備代理意見,直到開庭應訴等,都是對訴訟律師的考驗,那麼律師代理民事訴訟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呢?下面隨小編來看下吧。

律師代理民事訴訟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律師代理民事訴訟應注意的問題

1、律師做民事訴訟代理,首先應做到職業常態化

①案件的拓展;

②接待當事人,從着裝、談案環境、禮節等第一印象考慮;

③耐心聽取案件陳述,要學會引導當事人不偏主題;

④要有接待當事人的資料提綱和指引;

⑤不可輕易對案件表態,要留有餘地;

⑥對案件的進程和對當事人的各種要求,要留有想象的空間;

⑦不要虛假承諾和自吹自擂等,但要對案件充滿自信;

⑧要觀察當事人的性格心理特徵及經濟承受支付能力;

⑨每案應有工作記錄。

2、仔細研究案情及熟悉案件材料,不輕易發表看法及倉促上陣

①和當事人簽訂委託合同後,要有條不紊的工作,儘快的研究和了解案件事實,研究相關的證據材料;補強證據。

②原被告主體是否適格、切實可行的具體訴訟請求、管轄法院、證據保全、財產保全等等,稍有閃失,輕則麻煩、重則敗訴;

③在未獲得案件的全部信息的情況下,不輕易發表意見,避免出現被動局面;

④律師代理不可倉促上陣,盲目出庭應訴,代理律師在法庭上一問三不知的情況常有發生,主審法官當着當事人的面訓斥律師屢見不鮮。

3、代理工作紮實,切忌不拘小節

態度決定一切,細節影響成敗,如果不拘小節,往往容易出現差錯和紕漏。

①不準時到庭,講各種各樣的理由,被法官當庭責難;

②全天庭審,午間飲酒,法庭酒味,令人反胃;

③開庭時手機不靜音,甚至接電話和發送短信,對法庭不尊重;

④庭審中來回走動、抽煙、隨意上衞生間、心不在焉;

⑤進法院及開庭時,和法官不設防火牆及套近乎;

⑥在法庭上,材料擺放雜亂無章,發表意見時手忙腳亂。

4、積極舉證、質證,民事官司以證據論成敗

①有的律師舍證據之本,求關係之重;

②有的律師在法庭上口若懸河,言之無據;

③提交證據時要注意複印件和原件的關係,要有一份證據目錄,目錄中要有序號、名稱、來源、要證明的內容,讓人一目瞭然,清楚有序;

④要善於當庭質證,就對方的證據與現有的案件事實進行比對,發現問題,揭穿真相。

5、尊重基本事實,避免信口開河

①在法庭上要用事實説話,用證據證實,言之有物、有據;

②當事人在陳述案件事實時,代理人覺得該事實對己方不利,打斷當事人的話,自己另行陳述和解釋,信口開河,導致法官反感;

③對己方不利的事實,可持沉默,不可編造,胡亂言辯;

④在庭審中,對於對方出示的證據不能盲目否認。對相關事實一概否認,往往事與願違,即不能達到勝訴的目的,又給法官留下不良印象,喪失調解機會,加重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6、法理清淅、正確理解法律、法條,不可固執己見

①熟悉、精通、正確理解法律條文及法理是律師的基本功,而且要蒐集對案件有重要參考影響價值的規範性文件和判例;

②律師在辦理案件時,開庭前,要準備充分,對己方有利和不利的法規都要有所準備和全面吃透,以免措手不及。

7、當事人面前無小事,接受委託後,盡職盡責

①要講職業道德,認認真真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案件不接另當別論,一旦委託,不論收費高低,就應當兢兢業業的做好代理工作。高收費認真做,低收費行忽攸,砸自己的牌子;

②當事人交付的證據材料應妥善保管,並且要有證據材料移交清單,責任分明。儘量不收原件。

③開庭時間和傳票、庭上配合、判決後的勝、敗分析等等,都要主動及時的和當事人溝通商討,以免延誤開庭時間、法庭上矛盾百出、超過上訴期限等;

④執行款項儘量不沾手,沾手移交要留有字據等。

8、沉穩冷靜,忌情緒波動

當事人有時情緒激動可以理解,但代理律師應當冷靜,一個唱白臉,一個唱紅臉,配合適度,提高庭審效果。

9、言簡意賅,簡單明瞭,不可重複囉嗦

要尊重法庭,圍繞主題、抓住重點、觀點鮮明、邏輯嚴密,語言精煉。

①避免用習慣性套話開頭,發表代理詞應當直逼主題;

②語速適中,擊中要害;

③切忌洋洋萬言,離題千里,不得要領,不知所云;

④切忌高談闊論,口若懸河,咄咄逼人,故弄懸殊;

⑤翻來覆去重複一個觀點,極易受到審判長的打斷和制止;

⑥簡練發言包括兩個方面,即包括在法庭上,也包括在書面的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申訴狀、代理意見中;

⑦法官最看重代理律師在法庭上或書面的代理詞中,有層次的事實和理由,讓人一目瞭然。觀點不明、層次不分、理由雜亂、重複囉嗦、書面意見10頁以上,切忌翻來覆去就是那麼幾個問題。

10、庭前庭後,善於溝通,做到心中有數

以上十條是一般情況下律師代理民事訴訟應注意的問題,作為一名訴訟律師,要以事實為基準,用證據辯是非,即使遇到不利事實,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不能隨意編造,更要盡職盡責,敗訴不只是對律師有影響,對當事人更是影響巨大,如果能在庭前就調解成功的話未嘗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