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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交強險是否賠償,商業險是否賠償?

交強險是每一個機動車都應該參保的保險,通常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損害的時候,則就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內做出賠償。那麼要是交通肇事逃逸呢,此時造成的損害,交強險是否賠償?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交通肇事逃逸交強險是否賠償,商業險是否賠償?

一、交通肇事逃逸交強險是否賠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從該條的規定可以看出,肇事車輛逃逸後,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不以事故責任劃分清楚為前提條件。因此,交通肇事責任人逃逸後,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不能以此為理由拒絕賠償。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從該條的規定可以看出,無論肇事司機是誰,都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即使能夠證明原告存在過錯,肇事司機也要承擔部分責任。無論肇事司機承擔全部責任還是部分責任,保險公司都應當在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只要是由於機動車的駕駛行為給第三人造成的損害,無論具體的駕駛人員是誰,保險公司都應當在保險責任限額內對受害人負有無條件賠償義務,同時,法律也賦予了受害人對保險公司的直接請求權。

二、交通肇事逃逸商業險是否賠償

我國法律的規定中,商業保險的免責情況就包括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但是,並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保險公司都免責。

交通肇事逃逸不予賠付的約定屬於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對免責條款有提示注意和解釋説明的義務。

由此可知,交通肇事逃逸情況下,商業保險的保險公司免責的前提條件是保險公司不僅對投保人説明了免責條款的內容,還要對保險條款作出明顯的提示。

從相關法律規定中可以知道,因交通肇事逃逸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保險公司仍然要在交強險規定的賠償範圍內對受到損害的第三方進行賠償。但對於商業保險來講,這就屬於免賠的範圍了。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