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以替被告出庭嗎?
一、律師可以替被告出庭嗎?
律師可以替被告出庭,《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原告可以不出庭的例外條件: 原告有合理的客觀理由不出庭的,必須提交書面意見。
《民事訴訟法》法第62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特殊情況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為自然災害無法出庭等客觀原因。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但該規定對哪些情況下被告必須到庭並沒有詳細説明,實踐中,人民法院採取拘傳措施是非常罕見的。
二、離婚官司當事人是否要出庭?
1、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必須調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對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決,但對公告送達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2、由此可見,最高人民法院對於缺席判決的態度是非常慎重的,僅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適用缺席審理:一種是通過公告方式送達文書的,另一種是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但提交書面答辯意見的。
3、一般情況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離婚案件除外,屬特殊情況下必須到庭的情形。《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但該規定對哪些情況下被告必須到庭並沒有詳細説明,實踐中,人民法院採取拘傳措施是非常罕見的。
在日常生活中,被他人起訴後,應當要積極的參加訴訟活動,也就是需要參加答辯,準備好相關的證據等,當然了,如果認為自己專業知識不夠,也是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辦理案件的,但是需要明確的就是律師是屬於一般授權還是特被授權。
-
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1、起訴時被告下落不明的。這是因為,對於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適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與開庭傳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們整個簡易程序的審限才三個月並且不得延長,因此種類案件不適合用簡易程序。2、發回重審的。發回重審的案件往往在...
-
公檢法辦案時間要求有什麼?
一、公安辦案期限1、傳喚和拘傳,不超過12個小時;2、留置盤查,不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48小時。3、監視居住,期限六個月;4、取保候審,期限十二個月。5、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後,除“有礙偵查和無法通知情形外”,公安機關應在二十四個小時...
-
檢察機關辦案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一、檢察機關辦案時間規定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説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
-
送達回執的使用範圍是怎樣的
一、《送達回執》的使用範圍:1、不能向被處罰人當面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2、向行政案件的被侵害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3、向被勞動教養人送達勞動教養決定書時;4、向被少年收容教養人員送達少年收容教養決定書時;5、向被收容教育人員送達收容教育決定書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