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兒園受傷了怎麼賠償的?
一、孩子在幼兒園受傷了怎麼賠償的?
1、幼兒園看管不利,是幼兒疏忽造成,則由幼兒園承擔全部責任:
《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學校與學生之間是法定的教育管理關係,學校對未成年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如果孩子本身並無過錯,作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幼兒園如存在管理上疏漏,應該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過錯造成的,則幼兒園與小朋友的父母承擔連帶責任。
小朋友的父母是其監護人,對小朋友造成其他學生損害的,由其父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監護不利,存在疏忽管理的,也須分擔責任,二者之間是連帶責任。具體的比例劃分,則應根據實際情況,再予以明確。原則上,幼兒園承擔主要責任。
3、如果小孩摔傷純屬意外。雙方皆無過錯,怎麼辦?依“公平責任”原則處理。
如果老師和保育員未擅離職守,已盡到了相應的注意義務。有時,小孩的跌倒屬於瞬間發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兒園及時通知家長,並在第一時間將小孩送至醫院進行治療,説明幼兒園已積極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學生。可見,幼兒園對小孩受傷的損害後果並無過錯。小孩受傷屬意外事件。從法律歸責上看,幼兒園並無過錯。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根據公平責任原則,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酌定幼兒園分擔50%的損失,即賠償傷殘賠償金、護理費等各項費用。
二、具體賠償醫療費是怎麼樣的?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鑑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後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准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複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後故意拖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後另行起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綜合上面所説的,幼兒園受傷那麼對於幼兒園必定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但對於賠償的多少就要看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處理,因此,在 處理的時候就需要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好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這都是可以保障到自己權益的。
-
解決名人肖像權糾紛的方式是什麼?
體育及演藝明星作為公眾人員,生活在聚光燈下,其一言一行都會產生社會影響。我國民法總則中明確肖像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對於名人而言,經常面臨肖像權被侵權的事情,由此產生的糾紛不在少數。那麼,解決名人肖像權糾紛的方式是什麼?我們一同瞭解下這方面的知識。一、解...
-
刑法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未經他人的同意就將她們的照片用於商業用途,以獲取相當的利潤。而這種做法可能會引起相關當事人的不滿意,他們會尋求一些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那麼刑法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一、侵...
-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法律法規中取保候審規定是什麼?
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法律法規中取保候審規定是什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取保候審規定:取保候審的申請是有條件的,滿足以下幾個條件才可以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
-
應當如何保護個人的隱私權不被侵犯
常見的保護措施:1、管理好含有隱私的物品;2、不隨意向別人泄露自己的祕密;3、機警面對別人監聽、窺探自己的隱私;4、儘量不參加涉及含有個人隱私的活動,必要時要約定好保密;5、掌握網上安全運行知識,避免個人隱私泄露;6、敢於同侵犯個人隱私權的人作鬥爭;7、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