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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兒園受傷怎麼索賠?

隨着現代家庭觀念的不斷更新,家庭對教育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對家庭中孩子更是極為重視,視若珍寶。那麼在孩子年紀尚小的時候,孩子在幼兒園受傷怎麼索賠?下面喲UI奧便來為大家進行講解相信在這篇文章之後大家就會清楚地瞭解到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

孩子在幼兒園受傷怎麼索賠?

一、孩子在幼兒園受傷怎麼索賠

1、幼兒園看管不利,是幼兒疏忽造成,則由幼兒園承擔全部責任:

《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學校與學生之間是法定的教育管理關係,學校對未成年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如果孩子本身並無過錯,作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幼兒園如存在管理上疏漏,應該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過錯造成的,則幼兒園與小朋友的父母承擔連帶責任。

小朋友的父母是其監護人,對小朋友造成其他學生損害的,由其父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監護不利,存在疏忽管理的,也須分擔責任,二者之間 是連帶責任。具體的比例劃分,則應根據實際情況,再予以明確。原則上,幼兒園承擔主要責任。

3、如果小孩摔傷純屬意外。雙方皆無過錯,怎麼辦?依“公平責任”原則處理。

如果老師和保育員未擅離職守,已盡到了相應的注意義務。有時,小孩的跌倒屬於瞬間發生的意外事件,如果幼兒園及時通知家長,並在第一時間將小孩送至醫院進行治療,説明幼兒園已積極採取措施救護受傷學生。可見,幼兒園對小孩受傷的損害後果並無過錯。小孩受傷屬意外事件。從法律歸責上看,幼兒園並無過錯。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根據公平責任原則,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可以酌定幼兒園分擔50%的損失,即賠償傷殘賠償金、護理費等各項費用。

二、具體賠償醫療費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託法醫予以鑑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受害人先後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

應經醫務部門批准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

受害人重複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

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

受害人確需住院治療或觀察的,其費用應予賠償。但出院通知下達後故意拖延,或治療與損害無關的疾病而延長住院時間的,其延長期間的住院費不予賠償。

受害人進行與損害有關的必要的補救性治療的費用,應予賠償。

在訴訟過程中,治療尚未結束的,除對已經治療的費用賠償外,對尚需繼續治療的費用,經有關醫療機構證明或者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療結束後另行起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綜上所述,孩子在幼兒園受傷怎麼索賠,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責任承擔的主體,在進行受傷醫療費用及交通費以及其他費用的賠償事宜。通過小編的講解,希望大家對這個問題有清晰的認識,切莫在發生問題的時候因激動而胡亂行事,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