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學校教育 > 學前教育

親子活動致家長受傷可向幼兒園索賠

親子活動致家長受傷可向幼兒園索賠

學校的侵權責任是在校學生人身侵權事故爭論的焦點。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係是教育管理關係,而非監護關係。要解決學校侵權責任問題,我們必須將落腳點落到歸責原則上來,針對不同類型的校園侵權事故應適用不同的歸責原則。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校園侵權的歸責原則有兩種,一是無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無行為能力人受到侵權,二是過錯責任原則,指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收到侵權的情況。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親子活動致家長受傷可向幼兒園索賠嗎

親子活動致家長受傷可向幼兒園索賠,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羣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