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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性損害賠償的定義是什麼?

一、懲罰性損害賠償的定義是什麼?

懲罰性損害賠償的定義是什麼?

懲罰性賠償是法院在判決的一般賠償金之外,另行判決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損失的完全補償,並按照受害人或相對的受害人團體所遭受的損害或加害人的非法獲利,為懲罰加害人的不法行為、威懾或防止類似行為的發生的賠償金。懲罰性賠償是英美法系中的一項特殊制度,但可以為中國法律所借鑑。懲罰性賠償具有補償受害人損失,懲罰、遏制不法行為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功能。懲罰性賠償與刑事罰金、行政罰款有着本質的區別,懲罰性賠償是一種特殊的加重的民事責任。

二、懲罰性賠償特徵

懲罰性賠償的數額大多是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的,或者由法律法規對懲罰性賠償的最高數額作出限制,以防止法官任意確定懲罰性賠償金的數額。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第七、八、九條就是規定一倍以內的懲罰性賠償金。

1.不具有獨.立的請求權,以補償性賠償為前提。

2.懲罰性賠償金額不以實際損失為限。

3.注重加害行為人的主觀惡性。

4.賠償金額具有法定性。

三、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修理、重作、更換;

(7)繼續履行;

(8)賠償損失;

(9)支付違約金;

(10)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11)賠禮道歉。

綜合上面所説的,懲罰性損害賠償一般是由違法者賠償給受害者的;對於這份賠償是在額外的情況下而要求的,只要合理合法那麼就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時也是對其它人起到警示的作用;從而讓自己和他人不會做出任何不合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