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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一、高空墜物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高空墜物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高空墜物需要承擔的責任有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責任。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死亡,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並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損傷,則依法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明確: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二、高空墜物的起訴流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2、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3、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5、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高空拋物是一種十分危險的行為。輕則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損失,重則承擔刑事責任,判刑入獄。如果找不到確切的責任人的,就要由一整棟居民樓來賠償受害者的損失。不能證明自己沒拋物的或者不在場的住户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