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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高空墜物法律責任需要承擔嗎?

一、違章建築高空墜物法律責任需要承擔嗎?

違章建築高空墜物法律責任需要承擔嗎?

違建承擔高空墜物責任,沒有建設手續的,就屬於違建。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二、高空墜物如何賠償?

侵害人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醫療費一般包括醫藥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侵害人致人殘疾的,除應當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全部費用外,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三、高空墜物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在發生高空墜物後,有關管理人員要立即趕到現場,確定墜物造成的危害情況。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或撥打急救電話;如造成財物損壞,要保護現場、拍照取證並通知相關人員。

(2)儘快確定墜落物來源。

(3)確定墜落物來源後,及時協調受損/受害人員與責任人協商處理。

如果找不到確定的肇事者,那麼作為受害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權,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高空墜物發生之後就一定要第一時間確定侵權人,對於違章建築墜落下來的物品,就會由建築的單位承擔全部的責任,對於承擔的方式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這都是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