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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與騙税有什麼不同?

一、偷税漏税與騙税有什麼不同?

偷税漏税與騙税有什麼不同?

偷税漏税騙税區別是偷税是故意的少繳或不繳税款的違法行為;漏税是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騙税是以欺騙手段非法佔有税款的違法犯罪行為,表面形式合法。

偷税漏税與騙税的區別:偷税是指納税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行為。騙税主要是指企業事業單位採取對所生產或者經營的商品假報出口等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税款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二、偷税與漏税區別

漏税是指納税人(包括扣繳義務人)並非故意,沒有依照税法規定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税款的行為,是一種一般税務違法行為,應由税務機關責令其補繳漏繳的税款,並加收滯納金;偷税則是一種故意行為,行為人目的明確。從性質上看,偷税性質要比漏税嚴重得多,偷税情節嚴重,符合規定的偷税罪的條件的,應當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偷税漏税和騙税都是沒有按照規定繳納税務的行為,但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區別,都是違法的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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