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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交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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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如果不交社保的話,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主張自已的法定權益,也可以向税務機關負責社會保險徵收的部門投訴。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不交社保怎麼辦?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勞動者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1)和用人單位協商

可以先和所在的工作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單位同意給補交,那麼問題不大,只要通過單位去補交就行了,但是斷繳對買房買車帶來的影響是無法挽回的。

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之前並沒有建立社保賬户可能會很難進行補交。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單位給一筆相應的賠償金,作為補償。

(2)人社局

如果所在的單位明確拒絕為補交的話,就需要通過別的途徑,但同時也需要耗費比較多的時間和精力。

可以去當地的人社局進行實名投訴,人社局瞭解情況後且證實存在的,會責令公司進行整改和補繳,拒不整改的公司,將受到罰款,同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勞動監察大隊

可以帶着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和實名制投訴登記,由勞動監察大隊介入來處理,他們在社保稽查的過程中,是可以查出這些問題的。

(4)勞動仲裁

如果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還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繳五險,委員會出具的仲裁結果,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綜上所述,如果勞動者遇到用人單位不給買社保的話,可以先和自己的用人單位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好可以到相應的部門提出申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者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且主張自己的法定利益。因為這個不僅違背了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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