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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員工住院治療期間待遇有什麼?

工傷員工因為在單位的時候意外受傷並且出現嚴重傷情就需要住院治療,但是在員工住院的時候必然會產生一系列的費用需要有人來承擔,而此時一般都是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很多員工在享受待遇的同時也會想要知道具體的內容。那麼,工傷員工住院治療期間待遇有什麼?

工傷員工住院治療期間待遇有什麼?

一、工傷員工住院治療期間待遇有什麼?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應該按規定向勞動保障局工傷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職工被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用人單位未提供護理或同意職工自己安排護理的,護理費標準按以下情形處理:

1、住院期間有專門護工護理的,按護理費單據載明的金額確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按其親屬收入證明載明的金額確定,但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3、安排無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可按當地一般護工市場價格水平確定。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除外。工傷職工出院後,如需護理的,應憑醫療機構證明,按上述標準執行。用人單位安排護理人員的話單位無需再另行支付護理費。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出傷殘等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同的傷殘等級有不同的傷殘補助金標準。

員工住院的時候所產生的費用只有在單位的支付下才能夠保證員工不會因為治療不及時而遭受再次的傷害,但是員工不能借此就向單位主張不合理的費用,如果員工有需要也可以諮詢律師其實際能夠獲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