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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一、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多樣,一般來説,主要有以下四種:

(一)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二)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三)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商事合同糾紛包括哪些?

商事合同糾紛包括合同效力方面的糾紛,還有就是違約責任方面的糾紛。合同糾紛的種類,從不同的角度來看。有不同的劃分:

(一)無效合同糾紛和有效合同糾紛

(二)口頭合同糾紛和書面合同糾紛

(三)國內合同糾紛和涉外合同糾紛

(四)有名合同糾紛和無名合同糾紛

(五)標準合同糾紛和非標準合同糾紛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在當下的社會,大多數是對於涉外的一些民事或者商事方面合同發生糾紛之後,都會選擇到人民法院來進行起訴並及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決是具有強制執行力度的,這一點是非常的重要的,當然也可以選擇仲裁方式或者是私底下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