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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事海商案件律師負責內容?

海事海商案件在各種交易中可能會經常發生,如果遇到了這樣的糾紛問題,我們應該找到對應負責相關海事海商按鍵的律師進行諮詢和解決。那麼在青島地區遇到這樣的案件,下一步就要找到青島海事海商案件律師負責。下面我們就來看看相關問題的法律適用範圍,也就是律師所要負責的法律內容。

青島海事海商案件律師負責內容?

1、如何理解《海商法》關於海上運輸規定的適用範圍?

答:《海商法》第四章關於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規定,不適用於我國港口之間的海上貨物運輸。我國港口之間的海上貨物運輸應當適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的規定。

《海商法》第五章關於海上旅客運輸合同的規定不僅適用於國際海上旅客運輸的法律關係,也適用於國內沿海港口之間的海上旅客運輸,包括位於江河、湖泊內的一港經海路至另一海港的直達旅客運輸。

2、如何理解1969年《油污公約》第4條規定的油污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

答:根據我國加入的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的規定,兩船或者多船均溢出或者排放油類因而造成損害時,所有有關船舶的所有人,除依照公約規定免責的,均應對不能合理劃分的損害負連帶責任。

3、國際多式聯運合同糾紛應如何適用法律?

答:依照《海商法》的規定,國際多式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或者損害的,多式聯運經營人的賠償責任和責任限額,適用調整該區段運輸方式的有關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該有關法律無法查明或者沒有規定的,適用我國參加的國際公約和我國的相關法律。

4、如何理解《海商法》規定的海難救助的適用範圍?

答:《海商法》第九章“海難救助”的規定不適用於船長、船員對遇險的本船及船上人員、旅客、貨物或者其他財產的救助。

上文就是一些關於我國海事海商案件中問題的解釋,其實我國法律在海商海事這方面有着比較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普遍適用。如果對於當前所面對的案件還有一定的問題,那麼就需要找到專業的青島海事海商案件律師來着手參與解決了。遇到問題找專業的律師更能快速、高效的完成任務,最大地減少經濟上的損失,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才是我們找律師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