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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中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會有變化嗎?

工傷中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會有變化嗎?

一、工傷中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會有變化嗎?

工傷中的原工資福利待遇會是不會在此期間發生變化的。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一般來説,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3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

二、工傷的範圍

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佈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範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員工如果因工作的關係或者是在工作期間內由於某些原因導致受傷的,將會被認定為工傷。在這期間員工不能繼續在原工作崗位上繼續工作而是需要時間進行療傷,這期間的薪資還是正常進行發放不會停發,發放的標準一般是員工傷前三個月月平均工資,也可以雙方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