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工曠工三天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可行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按照合同的相關條例,履行相關義務是勞動者的基本要求。對於無故曠工的職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的情況,是會給予一定的處罰,那麼公司職工曠工三天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可行,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講解。
一、公司職工曠工三天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可行
根據勞動法關於曠工三天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
因曠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據是:《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國發[1982]59號)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提出與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一種處理方式。除名的條件是:
(1)職工經常曠工沒有正當理由;
(2)經批評教育無效;
搜索
(3)達到規定的曠工天數,即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1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
但是注意此規章已經於2008年1月15日,被國務院第516號令明文廢止。如企業現行規章制度中仍規定“除名”或“開除”等相關條款,顯然缺乏法律依據。
至於曠工幾天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可以制定單位內部管理制度,根據情況自己制定。
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1]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未來確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為了保障雙方在勞動期間的利益關係不受侵害,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對於曠工三天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根據用人單位的規定,給予相對應的處罰,以保障公司利益為主要出發點。
-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一、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是什麼?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
-
上班半個月簽了合同可以辭職嗎
一、簽訂勞動合同後未到期辭職《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至於賠償問題,一般來説是不...
-
被開除有賠償嗎
相信大家都肯定知道公司隨意開除員工,也是大家自己沒有發生這樣的事情,但是小編就有遇到這樣的事情,員工被公司隨意開除,而且有的在前期,不想開除員工,想讓員工自己走,就開始選擇冷暴力,那被公司開除能要求賠償嗎?賠償怎麼算?通常情況下,沒有法定無需支付經濟補償情形的...
-
申請勞動爭議案件執行不繳費的條件
我們知道,在一個勞動糾紛的案件裁決後,如果當事人一方不履行該裁決,那麼,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收取一定的執行費用。那申請勞動爭議案件執行不繳費的條件都有哪些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説明。一、減免申請執行費的條件(一)沒有固定生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