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規章制度有哪些風險
一、單位規章制度有哪些風險
在勞動者知情權中,特別要關注“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在勞動爭議中,40%左右案件是因為用人單位以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合同的。在這些爭議中,單位的規章制度就成為官司的勝敗的關鍵。如果單位能證明規章制度合法建立,而你是“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些規章制度的,你一定會“吃不了兜着走”。
二、如何避免規章制度風險
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不少單位可能會塞給你一本《員工手冊》之類的東西,並叫你簽收。如果你糊里糊塗簽下自己的姓名,則意味自己已經瞭解、並同意單位事先單方面的規定。今後與單位發生糾紛,單位的規章制度就可能是你失敗的“剋星”。因此當合同中有涉及單位規章制度的約定,你應當堅持先看這些規章制度,能接受的,才能簽字。另外,你還必須仔細看看,勞動合同中的約定與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否一致,如果相互矛盾,則應當要求修改,讓它們一致。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規章制度如果符合法律的規定,發生糾紛時可以作為認定勞動者行為的標準。但需要注意一點,不同的單位在制定的單位規章制度上面肯定是不一樣的,並且制定的內容若違反了相關法律的規定,那麼就是無效的。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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