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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合同離職要求結算工資被拒怎麼辦

一、無合同離職要求結算工資被拒怎麼辦

無合同離職要求結算工資被拒怎麼辦

職工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間成立事實勞動關係,如果職工辭職的,仍應該提前30日通知單位。如果因職工未提前通知而直接離職,沒有辦理好退工手續費的,雙方勞動關係尚未合法解除,單位有權暫不結清工資。

如果單位已經同意職工離職並辦理了退工手續的,則單位應該在辦理退工手續時結清工資。單位不肯結清工資的,職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收集證據

第一,不要等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才去收集證據,要在勞動糾紛發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於認定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勞動者在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往往還缺乏維權意識,不懂得在平時工作時一有機會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有力證據。

通常可以認定為用人單位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憑證包括:

①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②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③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④考勤記錄;

⑤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第二,在收集那些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時,要掌握取證的實務技巧,並且在取證的過程中千萬不要打草驚蛇。

綜上所述,無合同離職要求結算工資被拒,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且用人單位不和員工簽訂合同本身就是不允許的,員工可以申請兩倍工資,員工向公司提出辭職的要求後,公司就應該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時候將員工的工資全部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