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用工形式有哪幾種?
勞動關係當中的用工方式其實也是蠻多的,最近幾年比較新興的就屬於勞務派遣了。然而,除了這樣的一種用工方式外,究竟還包括了哪些呢?而實踐中,要是產生了糾紛之後,勞動者又應該如何證明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勞動用工形式有哪幾種
《勞動法》規定的“用工形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勞務派遣”這種新的勞動用工方式。全日制用工方式就是最常見的規定了勞動時間(每天工作時間)、勞動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的工作方式;這種方式具有穩定性和持久性,對企業培養人才、長遠發展、調動員工積極性、形成企業凝聚力有利,對勞動者而言具有保障性、穩定性和發揮個人能力,提升個人有益。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方式主要是指鐘點工以及一些兼職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比如,節假日為一些公司作臨時促銷員,比如一些小企業聘用的兼職會計,只在月底報税時到用人單位作帳等等。勞務派遣是根據用人單位的需要,由勞務派遣公司根據企事業單位崗位需求派遣符合條件的員工到用人單位工作的全新的用工方式。勞動派遣的主要特點是: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雙方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作協議書”,與勞動者沒有“勞動關係”;實現員工的服務單位和管理單位分離,形成“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型用工機制。
二、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者自進入到用人單位開始工作即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而不是從簽訂勞動合同時起算。若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就需要勞動者舉證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勞動者在進入用人單位工作後,要妥善保管好配發的工作服、工作標識、胸卡、考勤卡。有條件要用手機照相功能拍下自己工作時的照片,或與同事一起工作的照片並保存完好,當然需要員工之間的緊密配合。最好要求用人單位發送錄用通知書。
結合上文內容介紹,大家應該知道勞動用工形式有哪幾種了吧,主要的就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用工形式。詳細內容,小編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而現實中,一般可以怎麼勞動關係的就是簽訂的勞動合同了,但除此之外,工資條、入職協議等等也是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
-
沒簽勞動合同的臨時工現在辭職不批如何辦
律師解析:沒簽勞動合同的臨時工,現在辭職不批的處理方式: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三日之後,可以辦理自動離職。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累,唯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會怎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者仍然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應當及時補訂,否則由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
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什麼
律師解析:辭職勞動合同解除要求是:1.雙方協商一致;2.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要求;3.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
-
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書與就業協議書有以下區別:勞動合同書是畢業生離校後到單位正式報到後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是在校期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的主體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就業協議書的主體是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主要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