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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因為調崗解除勞動合同嗎

可以因為調崗解除勞動合同嗎

一,可以因為調崗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員工可離職並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單位直接辭退,員工可以要求的補償包括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不可以因為員工不同意調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員工的崗位,必須經過員工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員工可以要求的補償包括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二,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

要求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時的注意事項:

第一,會涉及到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問題,所以解除合同證明書一定要標明是對合同終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在此過程中,公司有勞動違法行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註冊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或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解決。

相關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企業中,我們都需要對人員進行定崗定編,但是在很多的情況下,會涉及到人員的調動崗位的問題。調動崗位分為多種情況,如果員工主動提出調動崗位,公司可以進行相應的評定是否同意,如果公司單方面要求調動崗位,員工不同意不能因此解除勞動關係,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標籤:調崗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