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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未簽訂有沒有解決途徑?

一、勞動合同未簽訂有沒有解決途徑?

勞動合同未簽訂有沒有解決途徑?

勞動合同未簽訂的話是有解決途徑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自行處理。

勞動者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沒有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勞動者拒絕調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勞動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如果勞動者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案件申請仲裁是必須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時才受理訴訟。

現實生活中,因種種原因,勞動爭議經常發生。其中多數是勞動者為了討要工資而引起的。如果發生了勞動爭議,勞動者可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但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前置程序,只有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勞動者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了工傷怎麼辦?

沒有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勞動者應先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確認勞動關係,仲裁裁決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到勞動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及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該兩份鑑定結論出來後可先向用工單位針對工傷待遇進行協商,若用工單位不給予,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向勞動仲裁申訴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可提供招工表、兩人以上證人證言、工作證、工作服等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工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文件、物品等。

如果經認定屬於工傷,應享受醫療費、工傷津貼,如果被評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傷殘等級應享受傷殘補助金,如果想與用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還可再主張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如果在沒喲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發生了糾紛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去確定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然後就根據具體的事件向不同的機關進行申請處理的。如果是發生工傷的話就向社會保障局申請要求公司進行賠償的,如果是辭退的話就是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