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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開除職工怎麼解決

一、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開除職工怎麼解決?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要開除職工怎麼解決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承擔沒簽訂書面合同和不繳納社保的責任,並要求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計算經濟補償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應得的經濟補償。

二、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舉證?

勞動者首先應該證明勞動者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一)工資發放記錄

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二)社會保險記錄

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

(三)房貸收入、繳税證明

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四)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五)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最好有原件。

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

最好有原件。

(六)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七)錄音

在和用人單位交涉離職過程中,進行一下錄音,以證明辭退事實的發生及單位的拒不出具辭退證明的事實。我們辦理的許多案子,就利用這種證據達到了勝訴的目的。

勞動者能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完成工作的,用人單位就應該跟勞動者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行為,勞動者有權利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遭到拒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