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該怎樣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者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該怎樣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