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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合同麼

醫療期是勞動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期限。醫療期的期限由勞動者的累計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決定,從3個月到24個月不等。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屬於勞動合同順延的情況,並不按照合同約定自行終止。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合同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