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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讓職工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單位讓職工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律師解答:合法。律師解析: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後,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再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
若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勞動者有拒絕的權利。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佔據核心的地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