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勞動法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是多久?

一、勞動法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是多久?

勞動法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是多久?

勞動法已經失效了,根據我國最新的《民法典》的規定,勞動合同簽訂幾年都是可以的,法律沒有限制性規定。

理論上,簽訂1天的勞動合同,也是有效的。所以,勞動合同的期限,雙方協商即可。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2次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於合同的生效之日,終於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多久

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簽訂的時候可以要求籤訂一定期限的合同,不過一般情況下籤訂的無固定期限合同,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再議,有了勞動合同後才可以更好的保護的員工的權益,若是當事人有疑問的,可以諮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