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期勞動合同的待遇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區別嗎?
一、無限期勞動合同的待遇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區別嗎?
沒有區別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裏所説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福利待遇:
1、實現職業穩定,隨着年紀增加,競爭能力下降,滿足老職工渴望穩定的要求,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不能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等理由終止勞動 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處理,並須支付員工補償金。
2、企業在進行“經濟性裁員”時,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應在“優先留 用”之列.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時,應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比的優勢特徵有哪些?
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
A.勞動合同不約定存續期限,這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於固定
期限勞動合同的顯著特徵;
B.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則該合同直至勞動者退休才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定性。該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範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內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需要提及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出現約定解除的情況時。
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所以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將法定的解除條件作為約定的解除事由在勞動合同中加以約定。這類勞動合同主要適用於專業性或者技術性較強的職務、工種.或者工齡達到一定年限的勞動者。
優勢説明: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優勢: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説,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説,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般會出現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後,勞動者沒有主動辭職,單位也沒有辭退或者是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此時雙方就訂立的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如果是單位拒絕訂立合同的,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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