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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請求雙倍工資的時效是什麼

一年的時間。這也就意味着勞動者在跟用人單位之間發生一些勞動方面工資的爭議的時候,就可以從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的一年之內來向相關的勞動仲裁部門來提出仲裁,這種仲裁的時效規定一般比較短。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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