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勞動合同由誰提出的
一、續簽勞動合同由誰提出的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都能夠提起續簽的要求。如果用人單位在續簽勞動合同時沒有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應根據勞動者的主張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應該在勞動合同規定期限的30天前,把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用書面形式告知勞動者,並與員工協商辦理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應按正常程序辦理,不可簡化。用人單位把握好確定勞動合同到期的時間、討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的時間以及做出決定的時間,確保符合上述時間規定。
二、續簽勞動合同需要注意幾個問題
1、續簽勞動合同,續簽後的待遇要比原待遇高。否則勞動者以此不續簽合同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2、續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如果是在同一個單位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期限雙方約定就好。而如果是在同一單位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視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不續簽勞動合同,單位有風險。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就可以不用續簽勞動合同,可以讓勞動者直接離職走人,不用承擔風險,也不用支付額外費用。
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續簽、不終止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在勞動關係中居於優勢地位,屬於勞動用工的管理方、主導方、責任方,它不是法律關係處於“模糊”狀態的受益者。依據勞動法律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即使依法終止勞動關係,只要用人單位存在用工行為的,就應當履行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違反該義務的,應當向勞動者承擔支付雙倍工資等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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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應籤書面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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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和我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答:可以申請仲裁。律師解析: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當證明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可以通過收集下列證據證明: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職工花名冊。2.如用人單位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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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辭退,要得到怎樣的補償
律師解析:具體看用人單位解除的方式和理由,不一定會有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1、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的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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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如何去處理
律師解析:1.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2.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3.住院治療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都應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的單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