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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繳註冊資本應先到賬了之後才能使用嗎?

一、實繳註冊資本應先到賬了之後才能使用嗎?

實繳註冊資本應先到賬了之後才能使用嗎?

企業成立要實繳註冊資金,必須到位後經過驗資才能營業,辦理營業執照。註冊資本是一個企業承擔債務能力的體現,等辦好註冊手續後就可以使用。

一般來説在公司進行註冊的時候,要在銀行開户兩次,第一次是用來驗資的賬户,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賬户,驗資賬户驗資後就註銷了,但是基本賬户是用來公司資金的出入和結算時候使用的,一般註冊完成之後,註冊資金進入基本賬户,就可以支取使用了。具體解釋為,剛註冊公司時要存入銀行驗資户讓會計師事務所去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然後辦理工商、税務登記手續,這段期間註冊資金是被凍結了的,等這些手續辦好後就可以開個基本户把錢從驗資户中轉出,公司就可以正常使用註冊資金了。

二、公司增減註冊資本的程序是怎樣的?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減少後的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應當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並經驗資機構驗資。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足額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後,公司申請減少註冊資本,應當同時辦理減少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註冊資本及相應的實收資本的變更登記。

綜合上面所説的,實繳註冊資本就是屬於實際收到的投資款,對於此款項要進行使用的話,那麼就必須要全部的進行到位了之後,而且所有的手續都辦理完成了之後才可以進行使用,所以,在進行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先多諮詢一下,避免承擔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