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可以直接仲裁嗎?
一、未籤勞動合同可以直接仲裁嗎?
只要是能夠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有勞動關係就可以申請仲裁的。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產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利益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二、勞動合同糾紛仲裁要哪些流程?
1、爭議發生後一年內申請仲裁,遞交仲裁申訴書;
2、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開庭五日前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4、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
5、調解;
6、調解不成,裁決。
三、勞動合同仲裁的話需要什麼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只要是能夠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這一定的勞動關係,不管有沒有勞動合同都是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的。首先要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申請書;然後就是仲裁機構進行審核和組成仲裁小組;最後就是對該案件進行仲裁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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